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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2017年3月10日,在吕明律师的组织下,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对: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

   2011年11月29日,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6年11月30日,被告从事技术方面工作。被告曾受已离职员工张某委托代领其未结清工资3,130元,后被告分两次将上述款项转给张某。2016年1月28日,原告因被告未如数将代领工资转交张某作出《违纪确认书》,载明“因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私自扣留下属安管员工资严重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定》,符合开除条件。该行为亦属《福佳文化》甲类违纪行为,符合开除条件”,被告签收。次日,原告在其办公系统中发布了对被告的处罚通报。2016年1月29日,原告在征得工会同意后,解除了与被告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载明解除原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原告每月20-25日将上月工资汇款至被告银行账户中,被告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534.98元。另查明,原告单位规章制度(企业制度篇)第220页第1.10条“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务;未经许可拿走、占有或企图拿走、占有公司或同事物品”属甲类违纪,甲类违纪属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单位规章制度《行政管理办法》第7页,“……利用公司员工身份或职务之便,向合作单位、潜在合作单位、已离职员工、竞争单位、应聘者谋取私利”属“甲类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述规章制度系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

 

【争议焦点与诉讼重点】

    用人单位解除与孙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孙某是否应当承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责任?如果作为双方的代理律师,各自的优势和法律风险在哪方面?

注:此次案例分析学习采取模拟法庭形式,即在学习现场会根据各位律师选择的委托人进行模拟诉讼,请准备好相关的法理依据。

【经验分享】

1、违纪确认书的性质,签字确认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2、公司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程序证据保存。